业主与物业矛盾纠纷解决对策
【资料图】
一、业主与物业矛盾纠纷解决对策
业主与物业盾纠纷解决对策如下:
1.业主和物业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或将物业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促成调解协议;
2.不能解决的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投诉,或者提请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二、业主和物业是什么关系?
业主和物业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在合同法中,他们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在劳动法中,他们是等价交换的关系,在民法中,他们是经济民事关系;业主和物业是一种平等的关系,他们没有主次之分,业主为了小区里面的公共事务能够得以开展,并且能有人可以维护公共区域安全和秩序、环境的整洁优美,于是就聘请了物业来为业主的居住提供服务,提高业主的日常生活质量。
三、未签物业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未签物业合同,业主也要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业主就应该交物业费。
退一步讲,即使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已实际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一般情况下也要交纳物业费。
找法网提醒,如果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开发商、业主等都没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经催告后物业公司强行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因为此时双方实质上未存在合同关系,当然可以不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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